【天瑜BB】天瑜爸回應「該放手」言論 完全出於涼薄和無知

完全出於涼薄和無知

因醫療事故慘變植物人並患有橫紋肌肉瘤的女童周天瑜,自今發病已有5年,天瑜爸爸一直不離不棄照顧她,並經常在社交媒體交代天瑜情況。天瑜爸爸本身亦出現病況,確診惡性肌肉腫瘤。最近,天瑜天瑜身體狀況變差,心臟開始衰竭。對此,不少網民發表個人見解,認為天瑜爸爸「該放手」,讓天瑜一路好走。

不過,天瑜爸爸今晚對「該放手」言論發表見解,認為為人父母其實並不是操控孩子生殺大權。他解釋,出於法律限制, 在香港「安樂死」並不合法。他澄清,自己已跟醫生達成共識,危急關頭不為天瑜搶救。以下是天瑜爸爸全文言論:

天瑜爸爸原文:

// 一直以來都在網上看到不少類似的評論,説我應該放手,讓天瑜舒服地離去。但我可以肯定地告訴大家,所有説出這種話的人,其實根本都還沒搞清楚現實情況。

以下這番話並不是為了去反駁或辯解什麼,更不是要公審別人,我反而更希望的是科普一下這些人有關香港的醫療制度和法律問題。


大家真的不要以為當父母的就可以操孩子的生殺大權,其實在這件事情上,別說天瑜的生死去留,就連她能不能出院,可不可以回家,甚至我們希望她在那一家醫院留醫,選擇怎樣的治療方案等問題,從來都不是由我們做父母的去作主,一切都是醫生按病人的最佳利益去作決定。所以我並不能夠說:『因爲我不想她再受苦,然後我就去做些什麼決定或動作來提前結束她的生命。』

要知道在香港「安樂死」是還沒合法化的,即使是個有自主意識的成年人,面對甚麼不治之症也好,全身癱瘓也好,受盡病患折磨也好,就連他自己本人都不可以按自己的意願,透過合法的途徑去提前結束自己的生命。我現在說的完全是法律制度的問題!而已經不是我個人捨不捨得或道不道德的問題。

大家如果有留意我的帖文或媒體報道的話都會知道,在天瑜病危的情況下,我們已經跟醫生達成共悉,決定了在危急的關頭下不為天瑜作心肺復甦等搶救工作,如果天瑜的心臟功能持續轉差,我們也不會再加大強心藥的劑量。所以現在作為家人的我們,守候和陪伴是我們唯一能做的事。

我理解的是,部分言論的背後是出於好意,跟大部份人一樣,他們也是心痛天瑜,不想她再受苦。我不敢侈求每個人都會有同理心,但發表評論時至少也要搞清楚問題的重點和基於事實,如果說到:「天瑜爸爸是出於自私而故意不肯放手,甚至是為了利用女兒博取同情和得到更多資源」的話,這就是完全出於涼薄和無知,因爲現實是作爲爸爸的我,根本就沒有任何的投票權,懂嗎?!

網絡欺凌是可惡可恨的行為,還好我早已對這些網上的負面評論有了一定的免疫力,但對於其他情緒病患者來説,這些不負責任的言論,可能就是壓死他們的最後一根稻草。/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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